民政有哪些法律法规

2024-05-17 15:30

1. 民政有哪些法律法规

涉及民政工作的法律有四部,另有大量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经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91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并公布施行。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 第387号,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烈士褒扬条例》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1980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同时废止。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民发〔2011〕218号
《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4月22日民政部发布,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修改,2013年7月5日实施。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于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实施
《信访条例》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 21 号
《基金会管理条例》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废止。
《殡葬管理条例》于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施行。






建议:进入中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进行分类查找。

民政有哪些法律法规

2. 民政法规有哪些

优抚安置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4、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 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5、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6、湖南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7、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      民间组织管理类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于印发《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4、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社会事务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4、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5、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基层政权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4、湖南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      行政区划类1、地名管理条例      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湖南省地名管理办法      4、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5、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      社会救助类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社会福利类1、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印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殡葬管理类1、殡葬管理条例      2、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3、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4、湖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5、关于印发《桃江县中心城区殡葬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桃江县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中心城区殡葬管理问责办法》的通知      救灾减灾类1、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2、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3、民政部关于做好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发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5、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特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 民政政策法规有哪些

优抚安置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4、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 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5、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6、湖南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7、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      民间组织管理类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于印发《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4、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社会事务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4、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5、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基层政权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4、湖南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      行政区划类      1、地名管理条例      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湖南省地名管理办法      4、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5、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      社会救助类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社会福利类      1、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印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殡葬管理类      1、殡葬管理条例      2、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3、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4、湖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5、关于印发《桃江县中心城区殡葬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桃江县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中心城区殡葬管理问责办法》的通知      救灾减灾类      1、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2、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3、民政部关于做好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发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5、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特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政政策法规有哪些

4. 民政系统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优抚安置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4、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 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5、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6、民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总后勤部关于重新印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7、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8、民政部关于颁发《      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的通知13、9、军队评定伤残等级工作管理办法      10、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11、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12、湖南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1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民间组织管理类: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基金会管理办法      4、关于印发《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5、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6、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7、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8、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9、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事务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4、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5、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6、民政部关于发布《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8、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9、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 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10、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1、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12、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基层政权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4、湖南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行政区划类:      1、地名管理条例      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湖南省地名管理办法      4、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5、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      6、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社会救助类: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5、《蓝山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社会福利类:      1、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2、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3、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      4、关于印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6、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7、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      8、民政部关于批准发布《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殡葬管理类:      1、殡葬管理条例      2、      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3、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4、湖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救灾减灾类:      1、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2、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3、民政部关于做好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发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5、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特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5. 民政法律有哪些

涉及民政工作的法律有四部,另有大量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经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91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并公布施行。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 第387号,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烈士褒扬条例》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1980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同时废止。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民发〔2011〕218号      《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4月22日民政部发布,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修改,2013年7月5日实施。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于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实施      《信访条例》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 21 号      《基金会管理条例》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废止。      《殡葬管理条例》于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施行。      建议:进入中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进行分类查找。      优抚安置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4、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 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5、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6、民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总后勤部关于重新印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7、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8、民政部关于颁发《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的通知13、9、军队评定伤残等级工作管理办法      10、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11、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12、湖南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1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      民间组织管理类: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基金会管理办法4、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5、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6、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7、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8、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9、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事务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4、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5、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6、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8、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9、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      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10、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1、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12、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基层政权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4、湖南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      行政区划类:1、地名管理条例      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湖南省地名管理办法      4、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5、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      6、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社会救助类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社会福利类:1、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2、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3、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      4、关于印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6、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7、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      8、民政部关于批准发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民政法律有哪些

6. 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政部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民政部代行起草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制定、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适用本规定。
  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草案在本规定中统称为法规草案。第三条 民政部立法工作应当符合国家立法制度,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坚持从实际出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体现人民意愿,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第四条 部政策法规司依照本规定组织、协调民政部立法工作,负责编制并督促实施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立法协调,审查法规草案并提请部务会议讨论审议,办理其他立法工作。
  部其他司(局)依照本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立法工作。第二章 立法规划与计划第五条 民政部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立法规划,通过制定年度立法计划逐步实施。
  编制立法规划,应当依据全国人大、国务院立法工作安排和部工作部署,由政策法规司对各司(局)提出的立法建议汇总后研究拟定,提请部务会议审议。
  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应当结合上一年度部立法计划完成情况,由政策法规司对司(局)提出的立法建议汇总后研究拟定,提请部长办公会议审议。第六条 编制立法规划和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应当遵循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立、改、废并举。
  立法项目需要提请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的,由政策法规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司(局)提出立法建议,应当包括立法项目名称、制定必要性、制定依据、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报送时间和起草司(局)等内容。第八条 年度立法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调整年度立法计划,相关司(局)应当提出书面建议,由政策法规司组织论证,经分管业务工作和法制工作的部领导审核后报部长批准实施。第三章 起  草第九条 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由计划明确分工的司(局)负责起草。有两个以上司(局)的,排在首位的为主办司(局),其他为会办司(局)。
  根据工作需要,法规草案也可以由政策法规司起草或者组织起草。第十条 起草法规草案,应当成立起草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一名司(局)负责同志为负责人,落实起草人员、起草任务、完成时间、保障措施等。
  起草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政策法规司应当派员参加起草工作小组。第十一条 起草法规草案,可以邀请部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也可以委托部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机构起草。第十二条 起草法规草案,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外立法实践经验,充分听取各级民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 起草法规草案,应当就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职权的事项,同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经沟通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报送法规草案时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第十四条 起草法规草案,应当对现行相关法规进行清理。对同一事项,如果需要作出与现行法规不一致的规定,应当在草案中作出废止或者如何适用现行法规的规定,并在报送法规草案时说明情况和理由。第十五条 起草法规草案,应当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会议、网上征询、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进行。
  拟确立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制度,应当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第十六条 法规草案起草完成后,起草司(局)应当将法规草案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政策法规司审查。
  说明材料应当重点说明立法的必要性,草案所规范领域的实际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及处理情况,国外立法实践等内容。
  报送审查的法规草案文本及说明材料,应当由起草司(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司(局)共同起草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第四章 审 查第十七条 政策法规司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法规草案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二)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三)是否与有关法规相协调、衔接;
  (四)是否妥善处理和协调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法规草案的意见;
  (五)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六)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7. 请问民政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全省民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      法律法规规章清单      第一部分 民政专业法律法规规章      一、社会组织管理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第三章 法人)2021.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09.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18.12.29      (二)行政法规      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016.02.06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10.25      6、基金会管理条例 2004.06.01      7、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 2013.12.07      (三)部门规章      8、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21.10.15      9、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2018.01.24      10、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2011.03.01      11、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2000.04.10      12、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2010.12.27      13、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2010.12.27      1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2010.12.27      15、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2005.06.01      16、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1999.12.28      17、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2010.12.27      18、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2000.11.10      19、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 2010.12.27      20、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2004.06.07      21、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 2006.01.12      (四)政府规章      22、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2017.12.28      23、湖南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促进办法 2017.12.28      二、社会救助      (一)行政法规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019.03.02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999.10.01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2006.03.01      (二)政府规章      4、湖南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2003.06.01      5、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2007.12.01      6、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2008.03.01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018.12.2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018.12.29      (二)地方性法规      3、湖南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1991.10.01      4、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013.10.01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2013.10.01      (三)部门规章      6、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2006.01.01      7、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2018.01.01      四、区划地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8.03.11      (二)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022.03.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2001.02.28      (二)行政法规      3、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2019.01.01      4、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2002.07.01      5、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1989.02.03      6、地名管理条例 2022.05.01      (三)部门规章      7、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20.01.01      8、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 2008.09.01      9、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2005.06.28      10、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0.12.27      五、社会事务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2021.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018.10.26      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2018.04.27      (二)行政法规      4、婚姻登记条例 2003.10.01      5、殡葬管理条例 2013.01.01      6、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3.08.01      7、残疾人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条例 2017.07.01      (三)部门规章      8、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2006.01.23      9、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 2012.10.01      10、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1992.08.25      11、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1993.03.30      12、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 2006.08.01      13、《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3.08.01      14、工伤保险辅助器配置管理办法 2016.04.01      (四)政府规章      15、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 2017.12.28      六、养老服务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8.12.29      (二)地方性法规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6.01.01      (三)部门规章      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2020.11.01      4、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011.01.01      七、儿童福利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2021.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06.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021.06.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2016.03.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2022.01.01      (二)行政法规      6、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2019.05.25      7、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05.25      (三)部门规章      8、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2019.01.01      9、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2014.12.01      10、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1999.05.25      八、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09.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1999.09.01      (二)行政法规      3、志愿服务条例 2017.12.01      (三)地方性法规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若干规定 2022.01.01      5、湖南省募捐条例 2021.03.31      6、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2012.12.01      (四)部门规章      7、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2016.09.01      8、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2016.09.01      9、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2018.09.01      10、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2019.01.01      11、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 2021.02.02      九、其他      (一)行政法规      1、彩票管理条例 2009.07.01      (二)地方性法规      2、湖南省扶持革命老区发展条例 2009.01.01      (三)部门规章      3、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 2014.03.01      4、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1999.12.23      5、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 2004.07.01      6、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 2011.08.01      7、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2011.09.01      8、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8.08.16      第二部分 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07.15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04.23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09.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01.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03.2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8.12.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020.07.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05.0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015.07.0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2010.10.01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05.15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2021.09.20      3、重大行政程序暂行条例2019.09.01      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0.01.01      三、地方性法规      1、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1997.01.01      2、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 2018.11.30      四、政府规章      1、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2018.07.10      2、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018.07.10      3、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2017.04.01      4、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2011.10.01

请问民政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8. 请问民政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